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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原政协常委父子产销地条钢并暴力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3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杨野)父子俩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事发后又暴力抗拒执法部门检查、封存。昨日上午10时,市一中院对开县原政协常委、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下称光大公司)董事长吴大和及其儿子吴生武开庭宣判,以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父子俩有期徒刑15年、15年零6个月,并各处罚金100万。

  父子俩暴力抗法

  2004年4月1日凌晨2时许,接群众举报,重庆市工商局经检总队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开县工商局,对光大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挡获地条钢坯60余吨、成品220吨。

  次日中午1时许,开县工商局李兰云等17名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清点炼钢模具时,吴大和竟对李兰云大打出手,至使李兰云被当场打昏,其余几个执法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

  去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涉嫌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批准逮捕。

  引“虹桥惨案”辩解

  在今年5月31日的第一次庭审中,吴大和竟引用“虹桥惨案”来辩解:“我绝对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我一直牢记着綦江虹桥惨案血的教训,绝对没有生产伪劣钢材。”

  经审理后,昨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二人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吴大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100万;判处吴生武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处罚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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