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井总数压减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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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3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山西省政府发出紧急通报,对落实国务院两道“安全令”提出九条意见,并以“9·16”中阳矿难为契机,严厉打击“官煤勾结”,要求各市2005年矿井总数比2004年压减30%;同时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省政府还要求,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矿井进行关闭;对非法违法煤
为鼓励群众举报,山西省政府专门出台了举报非法违法煤矿的规定,对举报属实的酌情给予1000元至1万元奖励,对重大举报有功的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