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活禽未经检疫严禁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5:1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4日讯(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王冰 张永生)今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工商部门新推出五项具体措施严防禽流感。

  据了解,这五项具体措施分别为,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禽类及其产品上市及退市关,对来路不明、质量低劣的禽类制品,劝其退市,禁止上市,并完善退市登记手续,防止其异地重新上市。二是严格三清,清理检查所有冷冻、冷藏禽类仓储设施、固定门头房禽
类及其制品经营业户、市场、商场、超市禽类及其产品经营业户,清查中对来自疫区的产品要立即封存,追查产品流向,追回售出商品,坚决销毁,并要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三是严守三禁,严格查验禽类及其产品检疫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活禽及其制品严禁上市;严禁从国家已公布的禽流感疫区采购禽类及其产品;除市政府确定的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老屯农贸市场集中屠宰点保留外,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农贸市场严禁现场宰杀活禽。四是严管三地,重点加强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固定门头房的禽类及其产品管理工作。五是严查五种违法行为,严查违法经营禁止上市禽类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查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行为;严打借禽流感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严查倒卖制售免疫证明违法行为;严查以非免疫产品冒充免疫产品行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