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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不服处罚厂门口服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5: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女工不服处罚厂门口服药(图)

  面对自己的处罚通报,张华不愿多看一眼

  ■本报记者张墨寒摄晨报讯(记者王岩)“罚款1000元,转岗培训3个月。”

  日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厂对张华等两女工作出了通报处罚,理由是“上班期间脱岗去洗澡”。

  “我是被陷害的……”张华不服处罚,服下一瓶半镇静药。

  女工:觉得憋屈吃下一瓶半药

  昨天记者见到张华时,她的身体还很虚弱。

  她回忆说:“(大概)10月23日,工段段长说有人举报我10月22日上班期间洗澡,可我根本没洗,我找领导说是被诬陷的,可11月3日厂里下了处罚通报,罚我1000元,转岗培训三个月,等于三个月的岗位工资都没了。”

  “我离婚还带个孩子,家里还有80岁老母,心里很委屈’……”张华的眼圈有些发红。

  据张华介绍,11月11日她想再找领导谈谈,半路上一位同志向她打听洗澡被罚款的事,“我一下子就觉得特别憋屈,当时兜里揣着两瓶盐酸氯丙嗪,就是镇静药,一瓶一百片,出事后我就有过不想好的想法,之后我就吃了一瓶半,后来就迷迷糊糊地进了厂子,再明白过来时就已经在医院了。”

  张华的弟弟说,“那天我们都急坏了,医生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张华的病志上写着“氯丙嗪中毒”,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工厂:两名洗澡女工都被罚

  昨天,记者赶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厂,分厂领导班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领导介绍,“11月11日那天下午3点左右,张华来到厂里,她看起来有点疲倦,她说自己吃药了,还掏出个空药瓶,我们赶紧派人派车把她送到医院抢救,厂子给交了800元的抢救费,日后住院每天都派人过去护理。”

  厂领导表示,厂子体谅张华家庭情况,给她安排了一个不错的岗位。作为化工厂一旦有人缺岗就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厂里对于脱岗的规定很严格,尤其像她是看着生产氯气的,上班时间脱岗去洗澡,一旦出现氯气泄漏那就是大事。

  他们还表示,脱岗洗澡一事是经过厂里慎重调查过的,是有证人证词的,不存在冤枉。另外,那天和她一起洗澡的还有另一位女工,当时她还给张华搓了背,那名女员工已经接受了同样的处罚。厂领导还向记者出示了厂里相关的规定。记者随后看到了厂方对张华的处罚通报,上面写着她及另一女工被处罚的相关内容。据了解,一名当天班长和两名值班班长也因此被牵连,但罚款的数额不多。

  建议:寻求正规渠道解决

  采访中,厂领导认为,“其实张华对分厂做出的处罚有意见,完全可以向我们的上一级反映,由上一级对此事进行调查,不该采取这种过激行为。”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目前,有关企业内部如何制定处罚条例,处罚条例中罚款的上限具体为多少,还没有相关的法规来约定,主要是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最起码在员工接受处罚后能够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如果员工对于企业处罚不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解决这种劳动争议。另外,还可以起诉到法院,寻求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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