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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加班不得用补休代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6: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金蓉 见习记者 吴大墙)员工在法定假日和工作日加班,不得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加班费用。我市拟出台法规规范工资支付,《重庆市工资支付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市政府公众网征求意见。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征求市民意见后,还要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修改成熟后再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欢迎市民踊跃上网提意见或建议。

  法定假日加班

  不得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据悉,部分单位的员工加班,单位用补休来进行补偿,员工无法得到加班费。征求意见稿对此进行了规范,员工在工作日加班,单位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工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也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工资。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工资。

  试用期间工资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试用期间,老板不能随便打发试用人员了。征求意见稿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如果在重庆签署合同的一员工, 在试用期被派到广州工作,那么他的工资该以哪个为标准?据法制办有关人士称,征求意见稿对此做了规定,如果工作地的工资最低标准和合同签署地最低标准不一样时,将以高的一方为标准。

  单位调整工资

  须先和工人协商签协议

  工资不能由老板单方面说了算,想降就降的行为行不通了。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用人单位对工资进行调整时,必须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然后才能确定调整的水平,这个过程也必须向职工公布。

  劳资发生纠纷

  单位也要先付员工薪水

  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和老板打起了官司,有的老板不怕,他认为打官司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再拖欠一段时间,今后这个小算盘打不走了。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工资纠纷,劳动仲裁委一旦确认其中工资支付争议事实清楚并已拖欠一定期限,就可以先进行部分裁决,要求单位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擅自销毁工资单

  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与工资支付表内容一致的本人工资清单。工资清单等工资支付相关资料必须保存两年。

  对于拒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或者隐匿、毁灭工资支付相关资料,出具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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