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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告兄不分担母亲丧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6: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梅)母亲去世后,一对亲兄弟却因丧葬费用的分担问题翻了脸,弟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了法院。

  昨日,66岁的郑中(化名)拿到了判自己败诉的判决书,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现在都还没想通,他竟然会告我!”“他”就是郑中的亲弟弟郑志(化名)。

  郑中是重庆特钢厂的退休职工,住在沙区。弟弟郑志56岁,住在合川。

  今年8月,弟弟郑志向沙区法院提起诉讼称,按照2004年4月郑家3兄妹签订的供养母亲的协议,母亲由三方轮流供养,其生前的医药费和身后办理后事的丧葬费由三方按比例承担。从今年2月起,母亲在弟弟郑志处生活,并于5月去世。郑志独力处理了母亲的后事,共支付了丧葬费用4600多元。他要求法院判定哥哥按照协议,支付应承担的丧葬费等共1846元。

  为何不顾兄弟情义把哥哥告上法院?对此,弟弟郑志称“一时难以说清楚”,起诉哥哥并不是为了钱,哥哥既然签了协议就该承担责任。母亲去世后,哥哥却拒绝到合川办理后事,这让他很愤怒。

  “如果哥哥不付这笔钱,我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郑志坚决地说。

  法院认定他们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郑中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故判决郑中承担1062元的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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