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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地条钢父子同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6: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昨日,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暴力抗拒执法部门检查(该案开庭时本报曾作过报道)的原开县原政协常委、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一审被市一中院以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5年半,并各处罚金100万元。

  2003年8月,吴大和的公司因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上了国家质监总局的“黑榜”。
开县执法部门曾多次派人查处,可该公司仍继续生产。去年4月,市里相关部门联合开县工商局,对吴大和的公司进行突查,当场查获地条钢坯60余吨、成品220吨。正当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劣质产品进行异地封存时,遭到吴大和拒绝,吴的儿子还招来近百人阻止执法,并打伤数名执法人员。

  事后,经查实,吴大和公司在没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用废旧钢铁为原料,生产钢坯、钢材,先后4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随后,该案被移送市检察院一分院,并以涉嫌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批准逮捕。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指控属实,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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