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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买书 招办科长贪59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6:47 重庆时报

  

谎称买书 招办科长贪59万(图)

  时报图形雷冰制本报讯(记者张力通讯员方剑磊)合谋搞钱的“同路人”在四川案发,做贼心虚的重庆市招办原行财科科长王寿林赶紧投案自首。昨日,王寿林在市一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王虚构买书事实,将公款汇到异地套取现金,然后虚开发票报销,贪污公款59万余元,挪用公款6万元。

  招办科长曾有“前科”

  中专毕业的王寿林今年才满52岁。1997年至1999年,王担任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行财科科长,兼任市招办下属的教材服务部负责人。

  2000年8月24日,王寿林因犯贪污罪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2004年12月初,曾与王寿林合谋搞钱的原四川省自考办教材科科长乔迁案发,害怕被对方“出卖”,同月7日,王寿林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6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日,王寿林被市公安局刑拘。

  挖出贪污公款事实

  检察机关并没有满足王寿林供述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而是顺藤摸瓜挖出了他虚构买书情节贪污巨额公款的其他涉案事实。1998年3月至12月期间,王寿林虚构买书事实,先后三次以付教材款的名义从市招办教材服务部账户共汇款207503.6元至成都市郫县税务师事务所印刷厂,套现后,王寿林把虚开的发票拿回单位报销,将该款全部据为己有。

  此后,王寿林又故技重演,两次虚构买书事实,以付教材款的名义从市招办教材服务部账户共汇款332386.94元至四川省新知识书店、成都市文博书局,套现后,王寿林把虚开的发票拿回单位报销,将该款全部据为己有。

  1998年初,市招办教材服务部向成都市书林印刷厂支付印刷费125440元,该厂向市招办出具了等额发票,后该厂又以现金形式退给王寿林多收的印刷费53040元,王寿林又将该款据为己有。

  挪用公款6万家用

  1999年初,四川省招办退还重庆市招办多余的试题费182505元,王寿林安排乔迁(另案处理),将该款转账到四川省新知识书店,后将其中的120105元汇回重庆市招办教材服务部,余下的62400元取现后,王寿林将其中的60000元用于家庭开支。

  庭审中,王寿林辩称,自己之所以挪用公款不是出于挥霍或者其他目的,而是因为“家庭经济窘迫,老母亲生病住院,孩子上学读书交学费都要钱,我没办法才挪用公款的。”王寿林对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犯罪事实全部予以否认,王称,“都是其他人乱说的,他们想陷害我。”王表示,他没有虚构买书事实,全部教材都是花钱买了的,“教材都堆在那里,你们可以去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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