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欲抢注“福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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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董震)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正式公布后,吉祥物所蕴涵的商机炙手可热。14日一早,省城一位年仅19岁的大学生来到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要求将“福娃”二字注册成商标。 据了解,这位名叫明永飞的大学生来自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管理工程系,他要求注册的商标名下的商品有食品、奶制品、童装、体育器械和玩具等类别。他告诉记者,申请
将“福娃”注册成企业或个人专属的商标是否与北京奥运吉祥物相冲突,从而造成知识产权侵权呢?对此,山东白兔商标代理公司总经理李芳表示,北京奥组委已经将五个福娃的名字和形象作为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加以保护,因此针对奥运吉祥物申请注册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不过,目前尚未看到国家商标局公布有关这组标志及名称已被申请注册商标或其他特殊保护的具体条款,因此,究竟能否注册,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