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电线危害列车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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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张丰云记者付军峰)为圆发财梦,宝鸡农民耿红忠多次盗割铁路中继器电源线及照明线,造成列车通讯中断,严重危害行车安全。近日,宝鸡铁路派出法庭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及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耿红忠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9月份,被告人在宝中(宝鸡—中卫)铁路堡子梁隧道盗割电线1550米,销得赃款1.5万元;同年10月和11月份,耿红忠伙同耿碎宝(已判刑),再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耿红忠盗割正在使用中的中继器电源线,造成无线通信中断,严重危及列车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同时盗割照明线路,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罪并罚,耿红忠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