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 瑞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原局长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一个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一个是房地产商,一个是个人炒房客,三人一同导演了一台倒卖土地的“好戏”,并从中获利200多万元。日前,瑞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原局长林秋田、浙江一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计刘玉湘、瑞安籍女子林建茹,因涉嫌非法倒卖土地被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人盯上了一块“肥肉”
林秋田,1995年7月份开始任瑞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2003年10月下海。 1998年,瑞安市某食品厂在瑞安经济开发区以20万/亩的价格,征地20亩,准备建厂房。在支付了部分土地款,并拿到土地后,该厂负责人发现所得的土地有好几亩是绿化带及道路,不符合自己原先的要求,便去找有关部门协商,并拒绝支付剩余的土地款。由于该厂在北京也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老板一直住在北京,瑞安的这块地便被搁置了下来。 2000年,林秋田听到消息,该食品厂打算在北京扩大企业,想将瑞安的这块土地转让掉。而当时土地的价格已经上升到50万元/亩。但是由于该厂房一些手续没有办妥,所以给转让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林秋田将此事告诉了刘玉湘和林建茹,三人决定共同出资购买这块土地。并表示由林秋田利用职务的便利,协助办理涉及瑞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手续,而林建茹则负责去和该食品厂进行协商,刘玉湘负责寻找购买土地的下家。 连哄带骗导演一场“好戏” 于是,林建茹与该食品厂老板联系,称有朋友想买他那块地,价格30万元/亩,所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买方来办理。该食品厂老板觉得,这块地手续不全,既然可以委托办理手续,且价格也能保本,便答应了。 林建茹起草了几份所谓的协议书,骗得了该老板的亲笔签字,表示由买方代理一切手续。2000年12月28日,林秋田、刘玉湘、林建茹在明知道该土地既无土地使用权证,又未动工建设的情况下,以30万元/亩的价格将土地购得。之后,刘玉湘与瑞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由该公司受让该厂的建设用地。 2001年1月18日,林建茹的丈夫蔡明生(曾是该食品厂员工),假装以食品厂代表的身份与该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转让协议书,将食品厂的建设用地以共计88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该房地产公司,并约定在土地过户前,公司以食品厂的名义进行建设。而在法律上,林建茹则用事先从该食品厂老板处得到的亲笔签名,称委托蔡明生代为办理协议并签字。在此次的土地交易中,林秋田等三人共从中牟利262.9797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玉湘、林秋田、林建茹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已触犯了法律。(温州商报通讯员瑞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