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物业不规范城市宜居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4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昨天,本报《读者之声》版刊发一封读者来信,反映海口市目前一些物业小区收费不规范的现象。像公摊水电费一类典型问题,明明有《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但很多物业公司就是不执行,自行其是。而一些政府部门呢?一旦遇上此类纠纷,也没什么得力的办法,能推就推,甚至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这种行政不作为,当然助长了物业乱收费的风气。

  也许,在一些公职人员看来,小区物业收费纠纷,不过是几角钱几块钱的摩擦,不值得花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分个清楚,讲个明白;或者物业收费状如乱麻,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烦人,干脆不管拉倒。从媒体的报道中看,海口市就不乏这样的例子。

  但这种心态和不作为却令人忧虑。记得前不久,海口市的主要领导曾说,海口今后要从生产型城市向宜居型城市转变。考虑到生活小区将是今后市民的主要居住形态,那么,小区管理是否规范,不仅关涉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和谐相处,还直接关涉到宜居城市的战略构想能否落到实处。如此而论,轻视物业纠纷,实为短视。

  事实上也是如此。一个城市是否宜居,除了交通、教育、医疗、治安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外,居民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所居住的小区的管理状况。一个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低的小区,天天闹心,怎称得上宜居呢?而如果相当多的小区出问题,宜居城市又从何谈起?万丈高楼平地起,建设宜居城市,建设岛外人士向往的“理想第二居住地”,不从小区管理这样的基础和细节抓起,很可能沦为美丽的空想。

  2003年6月由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各地的收费价格,还得由各地政府制定并严格执行。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够多的了,暴力流血事件也时有所闻,所以,无论从化解社会矛盾还是建设宜居城市出发,政府主动介入监督小区规范管理,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迫在眉睫。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