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新州中学校长被免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4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胡庆魁 李新功) 近日,儋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市新州中学校长吴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就儋州市新州中学乱收费问题向全省进行了通报。 今年秋季开学时,儋州市新州中学规定高三年级每人交纳课本费350元,至9月7日,高三年级已有113名学生按要求交纳了费用。随后,学生们得知这350元是学校将课本费和教
事发后,省教育厅及儋州市有关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进驻新州中学进行调查处理,将强制收取的教辅资料费2599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 据了解,此前,省纠风办、省监察厅会同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对全省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出教育乱收费88.1922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对有关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免职、通报批评20人。 编后:对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国家有关部门早已三令五申,省里也出台了不少法规,但仍有不少学校顶风作案。对教育乱收费这一顽症,非下重药不可,非严加治理不可。希望这一处理对存在乱收费的学校能起到警醒和震慑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