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脱岗去洗澡”被处罚 女工厂门口服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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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19 东北新闻网 | |||||||||||
因“上班脱岗去洗澡”工厂对女工处罚脱离危险后女工仍称是诬陷
面对自己的处罚通报,张华不愿多看一眼 记者张墨寒摄
晨报讯(记者王岩)“罚款1000元,转岗培训3个月。” 日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厂对张华等两女工作出了通报处罚,理由是“上班期间脱岗去洗澡”。 “我是被陷害的……”张华不服处罚,服下一瓶半镇静药。 女工:觉得憋屈吃下一瓶半药 昨天记者见到张华时,她的身体还很虚弱。 她回忆说:“(大概)10月23日,工段段长说有人举报我10月22日上班期间洗澡,可我根本没洗,我找领导说是被诬陷的,可11月3日厂里下了处罚通报,罚我1000元,转岗培训三个月,等于三个月的岗位工资都没了。” “我离婚还带个孩子,家里还有80岁老母,心里很委屈’……”张华的眼圈有些发红。 据张华介绍,11月11日她想再找领导谈谈,半路上一位同志向她打听洗澡被罚款的事,“我一下子就觉得特别憋屈,当时兜里揣着两瓶盐酸氯丙嗪,就是镇静药,一瓶一百片,出事后我就有过不想好的想法,之后我就吃了一瓶半,后来就迷迷糊糊地进了厂子,再明白过来时就已经在医院了。” 张华的弟弟说,“那天我们都急坏了,医生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张华的病志上写着“氯丙嗪中毒”,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