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何鲁丽率人大常委会劳动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何鲁丽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本报讯 (记者 晓琳)企业雇佣工人,签订用工合同了吗?为员工办理保险了吗?拖欠工人工资了吗?这些内容在《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率领的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在对我市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之后认为,厦门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由何鲁丽带队,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于13日、14日在我市检查工作。检查组一行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全国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董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亚衍,副省长李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兴裕,副市长叶重耕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与资方代表和管理人员座谈,还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劳动和保障监察人员、企业工会人员、职工代表座谈,详细了解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的情况。丁国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厦门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何鲁丽在讲话中认为,厦门市委、市政府重视,厦门关于《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配套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劳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一些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我市规模以下企业

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个别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足等问题也引起了检查组的关注。检查组认为,与其他地区比较,厦门存在的问题虽然不那么严重,但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他们希望厦门发挥特区优势,在这些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探索,为全国提供经验。(来源:厦门日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