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爆炸物为剧毒化学气体 我省加大江水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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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0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4日讯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这次爆炸是否会导致松花江水受到污染?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了解到,此次爆炸主要是气体爆炸,没有污染到水源,因此,不会导致松花江水源受到污染。不过为防止意外情况,我省相关部门已经紧急启动了污染事故响应程序,加大对松花江水的监测、采样频次。 据了解,此次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不是发生在松花江水源地。现在看,
14日,松花江哈尔滨段。 本报记者 苏强 摄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