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持刀棍围殴司机强要“拉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一长期活跃粤湘长途干线的路霸团伙被惩处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通讯员朱赞锋)本来都是打开门做生意,偏偏有人动起了“拉客费”的歪脑筋,上一个客要收20元提成。车主拒交,就纠集十多人手持铁棍对司机进行围殴……近日,这起故意伤害案经海珠区法院审理终结,几名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多不等。

  据了解,张会武、吕日贵、张青文等一伙人长期活跃在广州市海珠区华南快速干线一带,他们发现广东发往湖南省安仁县老家的各长途客车都在各加油站拉客,于是想出了一个生财的“好法子”,专门在各加油站帮忙拉客,拉一个客拿20元提成。部分车主拒绝与“拉客仔”合作,没想到就此惹下祸根。

  2005年1月2日,张青文、吕日贵伙同十余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携带铁棒、西瓜刀等作案工具,事先埋伏在华南快速干线土华加油站。8时许,当司机陈某开着大客车来到加油站时,吕日贵手持弯形砍刀冲上客车,将陈某揪下车,一群人随后对着陈某就是一顿暴打。

  这时候,陈某的同事谭某也开车进站加油,发现陈某被打后,立即和两名工作人员手持铁棍堵住车门,不让犯罪分子上车闹事。不料犯罪分子还是拿刀将谭某劈倒在地,并用铁棍、砍刀打伤他的头部、背部等多处。

  事后经法医鉴定,陈某、谭某均头部、面部多处创裂,属轻伤。

  据长途客车司机介绍,张会武、吕日贵、张青文等一伙十余人长期在海珠区新滘南路附近活动,专门在土华加油站及新窖南路段以“拉客费”为名,强行收取过路长途大巴的保护费。

  海珠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会武、吕日贵、张青文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