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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7 武汉晚报

  ■宏声新闻事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在此间透露说,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见新华网11月14日)慈善的缺陷不仅是企业才有 事实上,公众在抨击中国富豪吝啬慈善事业的同时,忽视了慈善事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慈善绝不是富翁们的专利,社
会捐赠是重要的社会发展资源。2003年美国人捐赠2410亿美元给慈善公益机构,人均善款460美元,占当年人均GDP的2.17%%。我国2002年人均善款0.92元,占当年人均GDP的0.012%%。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按目前4000万人计算,为3%%,而美国为44%%,美国18岁以上的人就开始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知识。

  指责99%%企业没有捐赠的公众,忘记了90%%的公民也没有给慈善事业尽力。而美国也只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而85%%的捐款来自民众。我国捐赠的公民与美国相比少了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和美国在慈善事业上的差距,并不仅仅在企业捐赠上,而是全方位的。期待慈善意识上升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浓郁的慈善意识和社会氛围。(朱四倍)为“第三次分配”开道铺路针对国内贫富差异悬殊的现状,不少经济学家提出进行“第三次分配”: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被称为第三次收入分配。

  中国企业捐赠之所以不够积极,有不少客观原因。一是国内慈善公益组织较少,对爱心人士慈善行为的宣传力度不足,并且接受和分配善款的渠道也相对狭窄;二是法律对慈善捐助的税收待遇不够明晰,让人产生“善款仍然要上税”的误解。因此,有必要做好制度安排,为“第三次分配”开道铺路。

  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已于去年6月1日实施,加快发展社会慈善机构,建立社会捐赠网络,增强国内慈善公益组织的影响力正当其时。与此同时,必须完善慈善机构的行为准则,运作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并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爱心必须得到鼓励,善举应该加以弘扬。在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下,在制度安排的保驾护航下,国内一定会不断涌现出捐款富豪“卡耐基”式的人物。(顾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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