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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发“爱心米油”政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黄埔区推出新措帮助困难居民

  新快报讯(记者吴璇 通讯员 丘秉春)近日,黄埔区百事佳连锁超市的门口堆起了一袋袋大米和一箱箱食用油。与普通促销产品不同的是,这些米和油并非售卖商品,而是让困难居民“凭证领取”的。原来,黄埔区民政部门近日与连锁超市合作,将救济米油摆在超市门口,困难居民只要凭其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特困职工证便可每月前往领取一袋米、一瓶油

  记者昨日在位于黄埔区石化路的“百事佳”门口看到,超市入口已排起长龙,“顾客”们手里都拿着相关证件,队伍的最前面摆着一堆写着“爱心大米”字样的米袋,还有几箱罐装食用油。每位领取米油的居民都在一张表格上签名。一位姓张的大姐告诉记者,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又没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难,每月能领到米和油真的很高兴。她口里说着“高兴”,眼中却含着泪水。据派发米油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都是超市的工作人员,以后将长期在门口派发米和油。

  据黄埔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米和油都是超市的商品,由超市直接派发给困难居民,但最后均由政府“埋单”。该负责人表示,与超市联合发放救济品是该区的一个创新。与超市的合作,一方面可以保证救济米油的充足供应;另一方面,将救济品摆在超市的门口可以让更多人看到,也方便困难居民随时领取。

  据了解,目前黄埔区已建立了长效扶贫机制,除了民政局外,教育局、房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都加入了扶贫的队伍。据黄埔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黄埔区已投入917万元用于扶贫,2006年预计将投入1000万元。

  据黄埔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具有黄埔区常住户籍的低保家庭和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含500元),老年人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的困难居民,均可享受黄埔区为其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等案件中,均可免去其律师代理费。

  

超市发“爱心米油”政府埋单

  ■图:昨天,黄埔区部分困难居民在超市领到“爱心米油”。宁彪/摄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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