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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部门查处首例网络传销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2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近日,我省工商部门查处了首例网络传销案件,虽然传销方式“改头换面”,但其实质与“拉人头”无异。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有关当事人分别处罚3万元至5万元。

  今年7月,我省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珲春市雨飞发廊业主吴某和社会无业人员尤某正在推销“即刻迅商贸有限公司”的网络空间,以会员制的形式从事网络营销。调查中,
工商部门了解到,即刻迅公司的业务是网上购物电子商务服务,只要—次性在网上购物达到13点,即可成为终身会员。每直接为公司介绍一名消费者成为会员并消费13点,即可获得100元的积分返利;当您直接介绍的两个会员各自消费13点时,即可获得300元消费积分返利;周薪6万元封顶。

  即刻迅公司的奖金分配制度具有消费会员制、双区推荐制、累计积分制、周薪结算制等等。所谓双区推荐制就是发展下线是左右两条线,最终形成塔式结构;累计积分制就是下线每一人加入时你都有积分。所有奖金的兑现都要以支付1520元网络可视电话初装费成为其会员为前提,其实质与“拉人头”无异,工商部门经调查认定其具有传销性质。

  我省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网上非法传销有三个特点:首先以发展人员数量来

  计算报酬;其次组织者的收益来自于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组织者把后参加者的费用用来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第三是大多无商品,即使有商品也失去了其真正的使用价值,购买成为一种入门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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