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大病小病 都可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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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23 沈阳晚报 | |||||||||
今年11月1日,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全市低保户,无论患大病小病均可享受到医疗救助。市政府专门安排预算资金4000万元,用于低保户患病的医疗救助,全市确定18家市级医院,172家区级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作为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投入4000万元,救助城市贫困户的大病患者”,是今年市政府承诺要办的22件实
制度实施的第一天,大东区辽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为患病的特困居民李长祥办理了住院手续。李长祥多年患有支气管扩张及心脏病,以前他要治的病不在低保户大病救助范围内,没能得到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后,李长祥的病也可得到救助。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沈阳市有低保户16.6万,其中约有八成家庭其成员不同程度患有疾病,仅有5%%的低保户有医疗保险。原来低保户看病难,看病贵,而且医疗救助限额小,受面窄。从2004年8月起,沈阳市实施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凡特困家庭患指定重大疾病的,可享受到不同程度救助。而今年新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突破了原来七种重大疾病的救助限制,扩大“大病救助”的范围,啥病都可以去看。 救助制度规定,对城市特困居民实行门诊和住院两种形式的医疗救助办法。特困户门诊救助,每人每年最高60元,住院救助,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低保户只要持《低保证》和《就诊手册》就可以到所在区的定点医院看病。本报记者王晓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