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馆”起诉北京工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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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45 汉网 | |||||||||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下午,“月球大使馆”的首席执行官李捷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他请求法院撤销市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并返还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以及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海淀法院已立案。 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即月球大使馆)在起诉状中称,自己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经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授权,为其在中国代理外层空间地区销售业务
李捷所代表的月球大使馆认为,自己出售的物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虽然1984年7月11日生效的《月球协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对地外空间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认定太空资源是“人类共同的遗产”,但是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协定。他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出售月球土地作出过限制性规定,也未出台过“月亮法”或“月亮管理条例”,出售月球土地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没有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禁止性规定。李捷还认为,自己销售的标的物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和专控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不应当受到特别规制。 对于工商部门出具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李捷认为“涉嫌投机倒把”的罪名“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他甚至进一步认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已经不适应现状,不但“不应再作为执法依据来使用”,而且“应立即撤销或废止”。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一名负责人昨晚告诉记者,他们尚未接到法院方面的通知,还不清楚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