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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案追踪:勾结银行官员 商人索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09 桂龙新闻网

  

农发行案追踪:勾结银行官员商人索贿受审

  黄俊杰出庭受审。 王文波摄

  ·农发行原副行长受贿案关键人物黄俊杰受审

  核心提示: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杰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涉嫌受贿串案的关键人物。检方指控,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因未能得到农发行3亿元设备租赁业务,黄俊杰与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的于大路共谋,由负责租赁业务签约的于大路出面向承揽该业务的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索要“补偿费”400万元。昨天,被控受贿罪的黄俊杰在市一中院受审。他在关键问题上翻供,否认自己与于大路共谋索贿400万元。

  ■庭审焦点一

  是索要贿赂还是合理补偿

  黄俊杰否认受贿。他称,1999年得知财政部核准了农发行3亿元的租赁业务,便找到于大路想承揽这项业务。而美禾公司的老总蔡国安找到了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黄俊杰说,美禾公司正面临上市,需要积累业绩,所以蔡国安拿出一半利润,作为竞争对手退出的补偿。

  根据于大路和蔡国安的口供,检方指出黄俊杰教唆于大路,凭借职务便利向美禾公司索要400万元。

  于大路交代,当时胡楚寿已决定让美禾公司全揽业务,黄俊杰看着眼红,便让他和蔡国安谈判。于大路深知,凭借自己的权力,可以让蔡国安让出一半业务或一半利润。蔡国安也清楚,“如果不分钱出来,是不可能顺利签约的”,蔡国安最终决定牺牲一些利益。

  ■庭审焦点二

  是虚签合同还是确有业务

  检方指出,黄俊杰利用亲属刘某,找来盖有恒明达公司公章的纸张等,让刘某与美禾公司签订委托(维修)服务合同。蔡国安交代,合同是虚签的,“只是为了给400万元一个合法的名头”。检方称,蔡国安按照农发行的付款进程,分期将400万元全部付清,而恒明达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维修服务。这是“合法外衣下的索贿”。

  “恒明达公司是我买的,和亚捷公司没什么不同。”黄俊杰说,亚捷公司至今还在为美禾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并出具维修服务记录单证明。

  对此,检方指出,记录单是亚捷公司的单方面记录,且维修时间全在美禾公司付款之后,“不符合商业常理”。

  ■庭审焦点三

  是共谋受贿还是个人行为

  黄俊杰说,他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与国家工作人员于大路合谋,根本就不构成受贿罪。他说,400万元是蔡国安给他的合理补偿,钱也没有给过于大路。

  检方指出,根据于大路的口供,当初是黄俊杰提议他去与蔡国安谈的,由于黄俊杰答应分给于大路所得钱财1/3,他才去做了说客。检方说,审计署查账时,于大路曾让黄俊杰退钱,说明于大路很清楚这400万元的性质,黄俊杰是因“过于自信”,认为合同签得天衣无缝才没有退钱。黄俊杰是索贿的提出者,他教唆于大路,凭借特殊身份和职权索贿,并伪造收款指令接受赃款,属于主犯。

  ■庭审插曲

  律师提供外籍证明建议“驱逐出境”

  庭审过程中,黄俊杰的律师将一份黄俊杰具有伯利兹国籍的证据送进法庭,建议法庭给予黄俊杰“驱逐出境”的处罚。检方怀疑证据的真实性,指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应以户籍为准。黄俊杰表示,他于1992年以“投资移民”方式,取得了伯利兹国籍。他只在该国住过一个月,也没有房产,只是当时将5万美金投入股市。律师称,根据我国法律,取得另一国国籍的同时,就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此证据法庭还未正式作出认定。

  来源:京华时报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作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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