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瞒报事故被罚200万创四川煤矿罚金纪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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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16 法制日报 | |||||||||
本报达州11月14日电 张晓东 胡强 违法生产,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转移尸体,造成恶劣影响。记者今天获悉,四川达州市安监局对违法生产的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依法顶格处罚200万元。据了解,这是截至目前四川省对事故煤矿顶格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四川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依然违法生产。9月22日
达州市安监局得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作出如上处罚决定。目前,该矿已责令停产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