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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瞒报事故被罚200万创四川煤矿罚金纪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16 法制日报

   本报达州11月14日电 张晓东 胡强 违法生产,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转移尸体,造成恶劣影响。记者今天获悉,四川达州市安监局对违法生产的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依法顶格处罚200万元。据了解,这是截至目前四川省对事故煤矿顶格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四川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依然违法生产。9月22日
,该矿发生瓦斯事故,造成黄大仁等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5.6万元。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与其家属协商企图私了。

    达州市安监局得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作出如上处罚决定。目前,该矿已责令停产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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