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演卖地丑剧牟利26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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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2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三人联合导演一台倒卖土地“丑剧”,从中非法获利262万多元。日前,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原局长林秋田、浙江一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计刘玉湘、瑞安籍女子林建茹,被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罪提起公诉。 三人盯上一块“肥肉”
1998年,瑞安市某食品厂在瑞安经济开发区以每亩20万元价格,征地20亩,准备建厂房。厂方支付了部分土地款后,发现征得的土地中,有好几亩是绿化带及道路,不符合建厂要求,因此拒付剩余土地款。由于程序复杂,这块地便被搁置下来。 2000年,该食品厂想转让该土地,但因一些手续没办妥,转让有困难。当时,该地块市场价已升至每亩50万元。林秋田得此消息后,和朋友刘玉湘、林建茹商议,共同出资购买这块土地,寻找下家转让赚取差价。 联手导演“丑剧” 当年,林建茹出面,以每亩30万元的转让价格,和该食品厂老板私下签定了转让协议。随后,刘玉湘与瑞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由该公司受让该厂的建设用地。 林建茹的丈夫蔡明生曾是该食品厂员工。2001年1月,蔡明生擅自以食品厂代表的身份,与受让方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转让协议书,总价为880万元;双方约定,该地块过户前,由该房产公司以食品厂名义进行建设。 在此期间,林秋田代表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参与了该土地的相关政策处理,及该房产公司以该食品厂的综合楼名义进行建设的扩初设计会审工作。刘玉湘、林建茹负责办理该食品厂土地使用证后,于2003年经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将该食品厂土地使用权转移到该房产公司名下。 机关算尽落入法网 在这一土地交易中,林秋田等三人共从中非法牟利262.9797万元,并将这笔钱平分,主要用于在上海购置房产。2003年10月,林秋田辞职下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要依法公开交易,不得搞隐形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转让。出让和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出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交易要在有形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检察机关认为,刘玉湘、林秋田、林建茹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已触犯了法律。案发后,林秋田等认罪态度良好,并已退出赃款。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取保候审期间。吴祖坚瑞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