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建言十一五湟水河污染防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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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3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青海省十届人大代表农牧环保专业小组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的带领下,就湟水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代表们认为,自去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后,流域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取缔关停了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治理了一批污染危害大、扰民严重的污染企业,加快了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步伐,加强了流域内水土保持建
代表们指出,沿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湟水河污染治理工作的合力,控制湟水河污染日趋严重的局面,特别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促进流域内工业企业的全面达标排放。代表们建议,将湟水河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中,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