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快评:让“老赖”在舆论的阳光下现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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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1: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徐仁杰、李京华) 让拒绝诚信者到社会上“示众”,用制度和手段促进社会诚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首次于10月31日向媒体公布了部分“拒执人”名单,在全社会悬赏“通缉”一批长期恶意逃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拒执人”。这一让“老赖”在舆论的阳光下曝光的办法现在已收到明显效果。
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自从“拒执人”名单公布以来,法院每天接到数十个有关“拒执人”的电话,目前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同法院联系,其中一名被执行人说“我丢不起人”。可见,藏在暗处的“老赖”们是非常怕见阳光的。实践证明,必要的制度、措施与手段,能够起到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的作用。 海淀法院此举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这次被点名曝光公之于众的执行案件共60件,涉及40个单位和20名个人,未履行的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00余万元,美元170万元。据了解,这只是“拒执”标的额的一少部分而已。也就是说,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实现社会诚信,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这其中离不开必要的制度和强制性措施去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和个人讲求诚信。 实际上,海淀法院通过发布“拒执人”名单发动社会力量、尽最大努力获取被执行人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的还款义务,这也是迫不得已。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能拖则拖,一拖再拖,表面上看是心存侥幸,本质上则是藐视法律,不愿履行应该履行的责任。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用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打掉他的侥幸心理,不仅让他曝光后“丢面子”,还要让他付出比守信大得多的成本。 据介绍,海淀法院今后将与工商、税务、银行、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联动机制,从各个环节上遏制“判后遗留问题”。法院将提醒社会各界与这些被曝光的单位或个人谨慎来往,有经济往来时注意交易风险。海淀法院向媒体公布“拒执人”名单的做法,通过舆论压力使这批失信于社会的“老赖”们无处藏身,这个办法值得提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