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无质监手续最高罚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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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1: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重庆市法制办在网上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市民意见。据悉,该《草案》明确水利工程的主管“婆家”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规定,为杜绝“豆腐渣”工程,今后水利工程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草案》规定,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汛期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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