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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地条钢政协常委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1: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非法产销地条钢,并暴力抗法,昨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开县原政协常委、重庆光大东丰轧钢有限公司(下称光大公司)董事长吴大和及其子吴生武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00万元。据悉,此案曾引起国家工商总局关注,央视将其列为典型暴力抗法案例之一。

  政协常委暴力抗法

  2003年8月,光大公司因非法产销地条钢上了国家质监总局的“黑名单”,执法部门曾多次派人查处,但该公司仍不整改。2004年4月1日凌晨2时许,重庆市工商局经检总队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开县工商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挡获地条钢坯60余吨、成品220吨。

  执法人员决定实施异地封存,遭到吴大和拒绝。吴通知其三个儿子,招来近百人阻挠执法,并指使该公司的5辆加长东风汽车将现场通道堵死,使执法人员无法开展工作。次日中午1时许,开县工商局的李兰云等17名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清点炼钢模具,吴竟动手打李,吴的儿子、孙女等人围殴执法人员长达15分钟,李当场被打昏,另几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父子双双被捕

  由于吴大和身份“特殊”:曾先后被评为省(市)、县私营企业先进个人,2003年当选县政协常委,此事引起了重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事发当日,副市长周慕冰批示,对吴要严肃查处。次日凌晨4时许,100多名公安、工商执法人员将光大公司涉嫌违法的产品异地封存。

  经查实,该公司在没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用废旧钢铁为原料,生产钢坯、钢材,先后4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去年5月,市工商局将此案移送市公安局,国家工商总局曾多次询问案件进展。2004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涉嫌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吴大和及吴生武批准逮捕。

  获刑15年罚款100万

  在今年5月31日第一次庭审中,吴一再声称自己是“清白”的。吴称,他根本不了解地条钢有那么大的危害性。经审理后,法院于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吴大和有期徒刑15年,吴生武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各处罚金100万元。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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