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农村创“江西经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3:11 江南都市报 | |||||||||
建设部官员称:当地做法在全国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指导性 本报赣州讯记者温凡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上,赣州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获得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 和好评。大会认为,赣州市因地制宜、维持自然等方式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创造出了“江西经验”,值得全国借鉴和推 广。
从去年9月份开始,赣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推广展开新农村建设工作,并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因地 制宜、发展与维护相结合”为理念,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着眼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介绍,赣州在 新农村建设中采取因地制宜,不填鱼塘、不砍树、不推山,量力而行,不搞华而不实,不搞过度超前等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 的参与热情。如今,在全市各地的新农村建设点上可以看到:“改造”后的生态自然村落自成特色,发展和维护地方历史文化 形成景观,农村人、畜分离,改水、改厕后面貌焕然一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赣州的新农村建设“政府力度大、主导性强;农民热情高、自主性强;点面结合,示范性强; 因地制宜,实效性强”,赢得了参加会议的国家部委领导和代表的认同。国家建设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 的做法在全国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指导性,创造出了“江西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