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选登:每1000人必须死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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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彭联联 河南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镇党委书记、镇长等领导在会议上提出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完成千分之六的火化指标,若完不成任务,要么受罚,要么村干部辞职不干……“也就是说,每1000人必须死亡6人,这6个人死亡后必须火化。”一位村干部解释说。(据11月13日《重庆晨报》)
指标作为一种管理方式,确实可以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促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但如此下达火化任务,却是有些滑稽。 该镇一位负责人在解释千分之六的指标根据时说,3年加起来,1000人的行政村一般会死亡18人,所以说各村今年完成6个人的火化指标应该没问题。呵呵,千分之六的火化指标,源于每年千分之六的死亡率。过去三年平均每年死多少人,今后就一定死多少人么? 如果今年死不了规定人数,达不到预定的死亡率,即使所有死亡者都被火化,也属于“没有完成任务”。这岂不是要逼迫基层干部希望自己的辖区内“多多死人”,因为只有死亡人数达到预定的比例,自己才有可能不受罚,才有可能保住自己的职位,而且死亡人数越多,火化的人数也就会相应地越多,其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越大,干部完成任务情况就显得越“出色”。一部分人的利益要靠以另一部分人的生命消失为保障,岂不荒唐?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