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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 倔老汉自拆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珠海讯梁老汉最近亲手把加建的第三层楼拆了,法官林洁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年初,珠海市开始了对违章建筑的整治。1月5日,珠海市行政执法局向梁老汉下达了处罚决定,要求他自行拆除自家的违章建筑。梁老汉觉得委屈极了,拒绝执行处罚,并在4月份把三层楼都租给了一家公司,租期五年。

  梁老汉买下珠海市金湾区小林金银商都33号房时,楼顶加建的违章建筑已经存在了,大约有57平方米。梁老汉买房时也知道这第三层没有报建手续,属违章建筑。或许他心存侥幸,还是把楼买下了。

  事情就这样拖了大半年。小林金银商都原本都是两层建筑,许多人家都在天台加建。梁老汉的家就在路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梁老汉的邻居一直在告他,她认为是梁老汉家的违章建筑导致她家漏水。

  梁老汉成了清理违章建筑的“钉子户”。5月26日,行政执法局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院行政庭审查后准予下达。8月12日,法官林洁带着行政执法局的执行通知书与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上门送与梁老汉。可老汉倔得很,就是不签名。“这违章建筑又不是我建的,买房时就在那儿,凭什么处罚我?”

  林洁理解,老汉不懂法,只是从个人角度简单地去想。林洁告诉他,拆除违章建筑与老汉索赔是两个法律关系,指点他先签收裁定书,再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要求赔。在林洁的说服下,老汉签了名。

  老汉心里的疙瘩还是没解开,他三天两头带着房屋买卖合约与租房合同找林洁。原来,他和原业主有一个协议,如果政府要拆,卖家要赔偿他10万元。现在,政府要清拆违章建筑,梁老汉蛮有理由向卖家索赔。可卖家的男主人在卖掉这幢楼后出车祸去世了,家里只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10万元的赔偿对她无疑是雪上加霜。梁老汉不忍。老汉想不通:“为什么不能等我的合同到期再拆呢?我得不到赔偿,还得赔钱给租户,多冤呐。”林洁一遍遍向老汉解释法律,指出几条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老汉终于服了:“我对法院没有意见,不会拖你们后腿,我自己拆。”

  几天后,老汉打电话给林洁:“我已经拆了,请你来验收。”(林丹任慧娟)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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