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那晚,小区20多部小车被拒门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5:11 海峡都市报

  

那晚,小区20多部小车被拒门外(图)

  20多部小车被拒门外

  市民报料

  前天凌晨零时,苏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泉州市区泉秀路金帝花园小区20几辆业主的车被堵在大门外,进不去了!”

  记者调查

  现场:20多辆小车被堵小区门外

  前天凌晨零时许,记者赶到金帝花园小区门口,看到小区铁门紧闭,20多部小车被堵在门外。业主苏先生告诉记者,他没有购买,也没有租赁小区车库的车位,所以小区保安不让他和其他20多名业主把车开进小区。随后,小区保安向记者证实这一说法。

  苏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些业主认为,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应该属于小区配套设施部分,产权应该属业主共有。在此之前,他们这些没有购买或者租赁车位的业主将车子停放在地下车库里,物业每个月向他们收取80元管理费。半个多月前,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他们购买或者租赁车位,租赁一个车位每个月收取380元租金。一些业主不愿意,只好将车子停靠在小区路面上。13日凌晨起,小区的保安就不让他们将车子开进小区。

  物业:堵塞消防通道不让进

  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经理苏素琴,向记者出示了由泉州房地产管理局2003年12月颁发给该公司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许可证显示,该小区的202个地下停车位允许预售。苏素琴说,开发商拥有车库的产权,公司已与这20多名业主作过解释。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汇嘉物业泉州分公司的副总经理林进安解释说,地下车库不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业主总共有160多辆车,其中七成业主都购买或者租了车库车位,其他车主则把车停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上,堵塞了消防通道。物业不可能为了少数几个业主的方便,而影响整个小区的消防安全。所以物业不让这些业主的车开进小区。

  房管局:三方应该协商解决

  昨日,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郑镇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正在讨论的《物权法》对地下车库、车位的产权问题还没有作具体规定。但是,根据《人民防空法》中规定的“平战结合,谁投资谁受益”的规定,业主认为地下车库是配套设施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开发商拥有地下车库的产权,并予以出售和租赁,这已经是全国性的做法。深圳、北京、福州、厦门等地也遵循这个惯例。

  郑镇安说,基于以上前提,开发商虽然有权拒绝没有购买和租赁车位的小车入内,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采取这种激化矛盾的做法,开发商、物业应该和业主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开始,物业公司已允许这20多部车子进入小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