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贩子老大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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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那些人我不是全认识,我要上诉!”在被法官宣判分别赔偿16个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9100元时,天坛医院曾经的号贩子老大仍然在狡辩。因向号贩子收取保护费涉嫌敲诈勒索罪,两位曾经的号贩子老大今天在崇文区法院被公开宣判,分别获处两年和一年有期徒刑。 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间,被告人陈强、金晓东以“不交保护费就别想在天坛医院
号贩子老大陈强称,三四年前他为了替自己的一个号贩子朋友出头,把天坛医院的号贩子老大打跑了,自己就当了老大,然后开始向号贩子们收取保护费。记者了解到,在做号贩子之前,陈强就有过多次犯罪前科。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交待,14元的专家号他们每次都卖到八九百元,有的时候一晚上就能买走所有的专家号,然后第二天再高价出售给急需看病的患者。记者问他们心里对患者有没有内疚时,他们居然说到:“我们比医托、医保好多了,我们没骗他们看病,只是替他们排队。”任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