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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买低卖骗纸张骗来财物6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6: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我没有犯这个罪,没有诈骗。”上午10时,51岁的詹富贵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否认检方对其利用合同诈骗6700多万元的指控。

  詹富贵是北京京辉文远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在法庭上承认,他看到前来应聘的张明和自己长得比较像,就把张明的身份证复印件留了下来,后来还办了个张明的假身份证。检方指控说,詹富贵于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间,化名张明,以北京京辉文远商贸
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多次订立纸张购销合同。在该公司根据合同陆续向北京京辉文远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纸张的过程中,詹富贵采取部分履行合同,将购进的部分纸张以低于购进价格的销售价售出,为拖延付款签发多张空头支票,使用明显高于项目实际价格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还款抵押担保等手段,骗取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的各类纸张,共计价值6700万余元。他还用同样的手段骗取北京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的纸张,价值81万余元。上述部分赃款被詹富贵用于个人投资,购买住房及轿车等。

  詹富贵是如何挥霍骗来的这些钱的呢?从办案机关扣押的物品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这些扣押的财物包括两处高档住宅,1辆凌志车,电视机5台,红木家具21件,摄像机两台,还有名牌手表两个。

  检方认为,詹富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詹富贵则辩解说,“张明”是自己的代号,不是用来骗人的,他把高买低卖的行为辩解说是纸张在运输过程中破损了,只能低价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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