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环保总局通报7个破坏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8: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15日通报了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发建设小水电站等7个破坏自然保护区的典型违法案件。

  这7个典型违法案件是:内蒙古九峰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众多采煤企业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大面积种植速生丰产林案件,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开展水产品养殖活动案件,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发建设小水电站案件,云南绿春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建设水电站案件,内蒙古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内非法建设空中索道和旱地滑道等旅游设施案件,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建设交通设施案件。

  据介绍,今年4月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国的自然保护区,重点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23个省、区、市,检查自然保护区2056个。各地环保部门查处了一批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取得初步成效:立案查处506起,限期补办环评158家,关停取缔建设项目260个,实施限期治理项目136个,取缔旅游线路10条,查处有关责任人66人,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案件23件。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中急功近利,重审批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晋级轻管理现象严重。尤其突出的是在自然保护区内无序开发与建设,主要表现在:非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进行交通、水电、林业等开发建设,盲目开展旅游开发活动。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上述7个问题较为突出的典型案件,环保总局重点督办,责成地方政府严肃处理,落实整改:坚决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自然保护区内造成的生态破坏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治理,恢复原有生态环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追究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