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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出台农业排涝水电费财政补贴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3:2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日前,铜陵市出台农业排涝水电费财政补贴办法,并决定此法施行后,各级各单位一律不得再向农民征收排涝水电费。这是铜陵市政府继去年在全省率先减免农业税后的又一项惠农措施。

  该市现有固定排涝泵站128处,装机344台(套)27800千瓦,排涝控制面积453平方公里,总受益面积25万亩。排涝泵站作为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在历年防洪排涝、改善生态环境
、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排涝泵站的运行管理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靠依法向农民征收排涝水费(含电费)维持。但在排涝水费征缴中长期存在着负担不合理和征收难、到位率低等突出问题。

  在今年1月召开的铜陵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陈晓华等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建议建立合理的农业排涝水电费,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市农委、财政局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形成《关于建立铜陵市农业排涝水电费合理负担机制的意见(送审稿)》,并听取乡镇有关负责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9月19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市级财政补贴办法,由市、县(区)合理负担排涝泵站的维护和管理经费。市级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补贴资金,同时还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等。(李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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