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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宋楚瑜控告李登辉陈水扁妨害名誉案将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7:5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连战、宋楚瑜国亲两党主席,分别诉请李登辉、陈水扁妨害名誉民事侵权诉讼案,今天下午四点将在台北地方法院同时宣判,让法院充满了浓浓的“政治味”。

  据报道,去年选举台湾地区领导人的“320”大选后,因泛蓝阵营质疑选举不公,在“总统府”前发起一连串抗议活动。4月19号,国亲两党又在凯达格兰大道举行集会抗议活
动,在警方强制驱离后,爆发警民冲突。

  事后“台独”“精神领袖”李登辉、台联党团“立委”程振隆、民进党“立委”郭俊铭,先后指称宋楚瑜在“410”集会活动中,“跑去打麻将,丢下群众不管”。宋楚瑜认为李登辉等人的说法,是以恶意方式加以诬指、抹黑,于是在去年5月,委请律师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向李登辉、郭俊铭各求偿2千万元,程振隆求偿1千万元,同时要求对方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报道说,去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台北县板桥市民进党“立委”造势晚会上,突然语出惊人说,连战、宋楚瑜在“320”后,发动了所谓“柔性政变”的“七日流产政变”,要老将怂恿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装病”。

  连战、宋楚瑜认为陈水扁在“立委”选举造势大会上,凭空捏造二人发动“七日政变”,严重毁损二人名誉,两天后委请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权诉讼。除要求陈水扁给付象征性的1元妨害名誉赔偿金外,还得在岛内报纸头版,以及英、美、日、法等四国知名报纸报头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这是台当局前后两任“总统”,同因妨害名誉民事诉讼,经法官1年来的审理,同时在今天下午4点成为被告席上的宣判对象。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由于陈水扁当局掌握了台湾岛内的各种行政和司法资源,因此今天的判决难以做出对李登辉、陈水扁不利的宣判。

  又据报道,陈水扁因不满“立委”刘文雄、蔡中涵和赵少康等人,去年指称前巴拿马女总统莫丝科索受赠百万美金是“金援遮羞”的说法,认为严重妨害了其个人名誉,以个人身分委请律师提出名誉民事诉讼,要求在岛内五家报纸刊登道歉启事,也将在今天下午2:30开庭。。(马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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