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划、调位、管理、调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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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8:42 沈阳今报 | |||||||||
五招化解沈城小区停车难题今报记者庄昕单长英[引言]现在沈阳的住宅小区建设还是按照十几年前的规范来设立停车场,每户0.5个车位的标准已经跟不上私家车数量的增长。如何缓解车多位少的矛盾,今报请来专家支招。 先立法,全面限定
[问题]按照建设部、公安部1988年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规定,普通住宅每户配备的车位只有0.5个,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的飞速增加,十几年前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小区内车主的需要。 [应对]市人大代表李刚在今年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与其他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也是今年人代会上唯一一个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议案。议案提到,小区内车辆停放问题,对于封闭式小区来说,也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部分。 昨天接受采访时,李刚说:“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约束。”他说这里涉及到方方面面,“车辆是否可以进入小区,进入小区后应该怎么停?停车是否需要牵扯到费用,费用是多少?交钱后,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如果出现损坏,应该由谁承担责任,给予何种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设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明确谁受益、谁负责、谁行使权利的社会氛围。” [构想]国内许多城市已经出台了与现在相应的配建标准,沈阳规划部门也有此设想,预计在新的标准中将按照高中低三档小区规定具体的车位配备,户均车位数量将有所提高。 新规划,源头设卡 [问题]“按照国外的标准,以车辆所在位置为圆心,200米为半径的区域里就能够找到一个公共停车场。”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介绍,但现状距离这个标准还很远。 [应对]市政协委员、市民进副主委张新清在今年政协沈阳市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居民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他在提案中也建议,新建楼盘应建立足够的机动车停车场,为车主提供泊车场所;购买新车的车主,在办理牌照时应提供停车场证明,预先找好停车位置。 [构想]目前,市规划设计院对沈阳各区进行了交通流量和停车需要的系统调查。根据各地域的车流量、停车需求以及现有停车场利用情况,研究制定适应未来停车需要的《沈阳市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规划的核心就是停车规划不能是无限制的供给,要分区域采用不同的停车政策。 李刚认为,现在小区停车位明显不足的情况一时难以改变,这就需要政府来合理利用公共空间,让公共停车场发挥作用;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要分清各自的责任,则会很大程度上化解这方面的矛盾;同时,在小区规划中,一定要有意识的预留公共管理空间,以减少对小区发展的制约。 腾空间,夜间“让路” [问题]现在,沈阳的老式小区很少设立专门的停车场,新小区也面临着车位紧张的情况,因而在居住小区密集的地方,充分利用公共停车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的压力。 [应对]市政协委员刘庆瑞认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有效结合是解决停车难的一个重要途径。他在提案中就曾经建议,沈阳未来的停车场规划中将采用小而分散的原则,这样小区内容纳不下的车辆就可以转移到邻近的公共停车场。如社区附近在绿地下的停车场、立体公共车库、及居住区附近的大型商场酒店、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都可以适当开发利用,缓解停车压力。 [构想]正在制定的《沈阳市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中,规定要将车位紧缺的小区作为公共停车场的重点选址对象。在专家的构想中,可以在小区周围的支路和临街小巷中设立临时停车场,采用夜间临时停车的办法,限时停车,确保白天能还路于交通。不过选择哪些街路,是单侧停放还是双侧停放,都需要各部门的进一步研究。同时这些停车位的管理问题也至关重要,既要保障车主夜间停车的安全,还要确保白天道路的通畅。 抓管理,随时加位 [问题]住宅小区车库和停车泊位先天不足衍生出的停车难问题,在导致小区周围道路交通混乱、拥堵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静态交通秩序。 沈阳市交警支队交通处迮琦科长介绍,到2004年底,沈阳市城区路侧停车泊位共有12000个。2005年,交警部门针对中小学校、住宅小区周围的三四级马路,新增划路侧停车泊位6000余个。尽管如此,这些新增泊位对迅速增长的私家车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应对]交警部门现在采取的措施是在夜间原则上允许机动车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在没设禁停线或禁停标志的三四级马路上,实行单侧停放。对不按规定随意停放的车辆,交警将按违停予以处罚。 为了进一步规范沈城静态交通秩序,市交警支队还在一环路内的“三纵三横”(“三纵”即青年大街—北京街—北陵大街,和平大街,南京街—黄河大街;“三横”即十三纬路,中山路,市府大路)六条道路路侧新增了106处停车标志。对停车泊位超过20个以上的地方设一个停车场,增加出入口和指示标志,方便市民停车。 [构想]明年,交警部门将在全市主次干道进一步推广静态停车秩序管理,把设置停车标志的重点延伸至住宅小区,解决住宅小区车位不足、停车混乱问题。为此,市交警支队将借鉴香港等地以及国外交通管理经验,对机动车辆实行限时限路停放,即在居民住宅相对集中的三四级马路和车流量不大的道路单侧,施划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允许居住在小区内的居民私家车辆从晚6时到早7时,在这些路段“按位停放”。 调价格,按时计费 [问题]沈阳市政协委员黄晓东表示,长期以来,沈城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始终延续传统的按次收费原则,路内停车收费一般为每次2元,公共停车场或配建停车场收费为每次5至7元,收费相对低廉以及停车的便利性使临街停车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这也给交通带来了很大压力。另一方面,一些地下停车场也因此闲置,甚至转为他用。 [应对]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住宅小区私家车停车难问题,交警部门建议由政府牵头,规划、建委、房产、交警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重点规范机动车随意停放和停车乱收费问题。对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和马路停车按不同时段、不同路段,收取不同的费用。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增建、改建、扩建停车场,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逐步实现市民停车有其位。 [构想]如果将收费形式改为按时间收费,装设交通米表,用价格杠杆来调整供需矛盾,按不同地区、功能、时段进行收费,以此使多数路内和路侧的停车泊位周转率提高,这是将普通露天停车场逐步向地下转移的有效手段。 李刚也表示,停车场的设立最好引入市场机制,但市场机制在形成前,政府应该进行投入。他解释说,因为停车场是否能够有利润,人们不好预知,所以政府在前期进行投入和指导,让人们看到其中的利益,使其自愿投资兴建停车场地,人多了,市场机制也就形成了,政府只需要进行良性引导就可以了。 他山之石 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10日起22条主要干道和主要连通道允许机动车按规定停放。 杭州市:出台《小区停车暂行规定》,住宅区车位配置标准为:户型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的,不少于1车位/户;户型建筑面积在100—149平方米的,不少于0.7车位/户;户型建筑面积在80—100平方米的,不少于0.5车位/户;户型建筑面积在79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0.15车位/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