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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纪律约束企业经营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1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实习生单艳红)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市物价局决定,在我市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先进单位”活动。

  据了解,全市所有从事经营和服务活动的单位,包括商贸企业、服务业、旅游业、教育、卫生、交通、公用事业、物业管理等,都在此次“价格诚信先进单位”活动的评定范
围之列。评定条件包括10大条,分别是:严格遵守《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价格行为规范;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有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取得上岗资质的专(兼)职物价员;有争创“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的具体措施;有完善的价格举报处理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积极宣传国家价格法规和政策;能公开向社会承诺遵守价格法规,诚信经营,杜绝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社会对该单位的价格行为无不良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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