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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罪犯家属到庭 抢劫四对新人 劫匪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00 东北新闻网

  简易程序审理 只有罪犯家属到庭

  律师:不通知四对受害人有损知情权

  案情回放

  “婚礼劫匪”王连富、王连强、王连胜三兄弟,让四对新人的喜事蒙上阴影。他们三兄弟都爱玩牌九,而且欠下巨额赌债。“抢结婚的红包吧,钱多还保靠。”

  此后,他们在新民、苏家屯、于洪等地蒙面入室抢劫。这几起案件被省公安厅督办为“串联35号”案。2005年6月9日晚,警方在王连富、王连强兄弟家将两兄弟抓捕归案。据统计,他们抢劫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等财物至少十余万元。

  昨天,婚礼劫匪受审。

  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王氏兄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分别处罚金5万元。

  四对被抢夫妻没到庭

  昨天上午9点,在沈阳中院8号法庭的旁听席上,坐着很多王氏兄弟的家属,但4对被抢新人却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庭审中,王氏兄弟的几个女家属,或用手捂着嘴,或用手遮住脸哭着。

  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以及证据,被告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公诉机关出示的物证中,有他们作案用的4把刀、3副墨镜,还有摩托车头盔。

  法院酌情轻判15年

  “我们希望法官能给我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最后陈述阶段,王年富说。而王年强表示,没什么可说的。

  在等待判决的过程中,王氏兄弟对家人表示自己会好好改造,让家人别担心,让家人注意身体。

  10分钟后该案宣判。法庭认为,被告人持械多次入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但由于两人认罪态度好,并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情节,可酌情减轻刑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庭做出判决:王年强、王年富犯有抢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两人当即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不通知受害人有损知情权

  作为受害新娘之一的晓雷(化名),昨天一早“不请自来”。她说,“我刚从别人口中知道,抢劫案将在今天审理,就赶来了。被告人家属都接到法院通知了,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们这些受害人呢?”

  “在审判前,不通知受害人的做法是不当的。”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金锡晏律师认为:《刑事诉讼法》总则第82条规定:“当事人”是指受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刑事案件开庭前,法院需提前3天告知被告。当然,也有义务通知受害人。否则势必会造成被告与被害人地位的不平等;被害人不知道开庭时间,无法了解案件的诉讼情况,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无从谈起。 ( 沈阳今报 侯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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