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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2亿元 "雌雄巨贪"终审判决仍然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01 金羊网-新快报

  挪用公款4.2亿元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昨日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4年徒刑

  新快报记者 梁健中 曹晶晶 实习生 吴茵通讯员 杜晓辉

  挪用公款4.2亿元、潜逃泰国易容苟活七年半后被引渡回国的“雌雄巨贪”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昨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陈满雄犯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秋园犯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这对巨贪夫妻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中山人。陈满雄39岁,小学文化;陈秋园43岁,高中文化,夫妻俩共同经营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夫是经理,妻是法人代表。

  自1993年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二陈夫妇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和副科长池维奇两人内外勾结,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连续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分48次挪用公款共计约4.2亿元。

  1995年8月,两人发现事情即将败露,遂仓皇出逃泰国。为求彻底“人间蒸发”,两人先更名,后整容,垫高了鼻子,漂白了皮肤,并跻身名流,妄图“借尸还魂”。但2000年9月1日,两人还是被泰国警方擒获。2002年12月26日,两人被引渡回国,并于当日被执行逮捕。

  2004年12月23日,二陈夫妇分别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两人随后都提出上诉,昨日省高院的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陈夫妇此前曾被媒体列为“中国第二巨贪”,仅次于涉案40个亿的中银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而在媒体公布的“中国10大外逃富豪榜”中,二陈夫妇位列第五位,排在赖昌星、仰融、余振东、钱宏之后。

  庭审目击:陈满雄激动喊冤枉 陈秋园坐轮椅上庭

  昨日,省高院对该案的终审判决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不大的法庭内进行。昨日的公开宣判仅用了40分钟,认定去年12月23日中山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昨日上午9时30分,陈满雄和陈秋园被押上法庭,陈秋园是坐着轮椅上庭的。而在一年前的一审判决时,陈秋园并没有腿疾。

  法院判决书认为,陈满雄、陈秋园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冯伟权、池维奇内外勾结,利用冯、池二人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挪用国家银行的资金用于赌博、逃避司法机关缉捕等非法活动及归还个人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数额巨大,且绝大部分没有退还,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依法惩处。陈满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陈秋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法院终审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责令两被告人退还赃款人民币3.107271亿元;在案扣押的财物发还中国银行中山市分行。

  审判长宣读判词时,陈满雄激动得几次都站起来想要发言,都被法警给制止了。记者看到,39岁的陈满雄显得特别年轻,身材略显单薄,虽然法院证实他在泰国整过容,皮肤做了漂白,但还是典型的广东人长相。认识他的中山媒体记者说:“他的确比潜逃前好看些。”

  判词宣读完以后,法官请陈满雄做最后陈述,他激动地大声说:“我是被冤枉的,(判词)里面有很多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我们根本就没有参与。”而坐在轮椅上的陈秋园则显得很平静,只是低着头小声地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二陈随后被带走。二陈夫妇有5名亲友到庭,坐在旁听席的最后一排,表情严肃。判决后即匆匆离开法庭,不愿接受媒体采访。

  

挪用公款4.2亿元

  图:为了逃避追捕,陈满雄、陈秋园夫妇逃到泰国后还进行了整容(资料图片)。

  透支3亿还赌债赴泰整容充名流

  1991年,25岁的陈满雄是中山市的一个个体户,29岁的陈秋园是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的一个普通职员。

  沉迷澳门豪赌输掉满盘生意

  次年,陈秋园辞职,与老公陈满雄一起办起了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要做贸易生意,同时也涉足房地产业。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二陈夫妇很快就成为拥有豪宅名车的有钱人。

  但这时,夫妇俩开始迷上赌博,泥足深陷。两年下来,二陈夫妇屡屡在澳门葡京赌场豪赌,最终欠下了3亿元巨额赌债。

  为了归还这笔赌债而又不至于破产,夫妻俩打起了银行的主意。曾在中行中山分行工作过的陈秋园,与掌握金融大权的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和副科长池维奇搭上了关系,四只硕鼠把贼手伸进了金库。

  法院判决书称:自1993年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二陈夫妇与冯、池内外勾结,利用二陈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手段,共同挪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2亿余元,到目前尚有人民币3.1亿余元未能追回。

  隐名易容5年混迹泰国名流

  1995年4月,二陈夫妇获知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在清查有关账目,犯罪行为即将败露,遂收拾包裹准备外逃。他们与冯伟权密谋,挪用银行资金作为潜逃国外的费用。同年5月3日,冯伟权制作银行特种转账传票,挪用银行资金人民币884万元,经过几次转账,最后在泰国的银行兑付。

  二陈夫妇于1995年6月潜逃到泰国清迈后,通过结识的当地贵族,购买了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接着便开始利用从中行中山分行转移来的钱办起多项产业,并大胆购置了豪华洋房和奔驰轿车,很快就混迹于地方名流之中,还被冠以各种头衔。为彻底隐藏自己以往的身份,陈满雄还特意做了一次“洗心革面”的整容手术。

  被捕前,夫妇俩在泰国已经拥有多家商行、两栋高级洋房、3辆豪华轿车,是清迈当地公认的富翁。

  凌晨夜市被捕巨贪昏倒在地

  二陈夫妇潜逃后没过几天,中国银行中山分行“95·6·1”特案案发,冯伟权、池维奇等人被抓,随后双双获刑(冯于1998年获刑无期、池于1999年获刑18年),但二陈夫妇已经潜逃。中山中级人民院遂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向陈满雄、陈秋园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二陈夫妇奢靡的生活很快就引起我国公安部门的注意,在确认了二人身份后,我国向泰国提出了逮捕陈氏夫妇的要求。

  听到风声的二陈夫妇开始收敛行迹,行动也变得极为诡秘,连到泰国清迈的市场购物也选在夜间,他们甚至对警方进行了反跟踪。

  2000年9月1日凌晨1时许,二陈夫妇的奔驰轿车刚驶出家门,蹲守的当地警察立即驱车跟踪。当轿车停在一个夜市的旁边,二陈夫妇下车买水果的时候,警方迅速包围了两人。

  二陈夫妇被抓获后,泰国警方立即会同中国驻清迈总领馆人员对二人进行了初步审讯。平日里春风得意的陈满雄惊恐异常,居然当场昏倒在地。

  2000年11月,二陈夫妇分别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11年4个月。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两人从泰国引渡回国,并于当日执行逮捕。

  4.2亿赃款仅追回8000万

  到目前为止,二陈夫妇恶意透支、挪用的4.2亿元公款仅追回了8000万赃款,包括位于中山市的多处物业和财产、收缴的赃款人民币24000元,以及通过澳门法院执行的二陈夫妇在澳门的几处房产物业。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引渡两人回国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两人财物一批,价值人民币88.354万元。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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