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出好处费 再罚76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0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瓯海区法院对涉案金额近3亿元的“国内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24名被告人中有22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处罚,并退出所有赃款。仅罚金这一项,他们总共被罚了760万元,罚金从5万元至80万元不等。 2002年6月和2003年7月、8月,湖南省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等公司代表以及一些承包商,为保证所谓的“合理利润”,密谋串通投标。他们让其中一家
据了解,串标案的三个工程中标标的额达3亿余元,参与串标的人员仅“好处费”就收取了上千万元。 24名被告人大多是一些建筑公司的经理。法院审理后,对其中22名被告人以串通投标罪予以追究责任,两人被免于刑事处罚。在受处罚的人员中有13人被判刑,并处罚金,刑期从6个月到2年不等。其中第一被告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80万元。贤群瓯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