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进乡镇改革将削减数千名乡镇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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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4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谭柯 实习生 牟莉 於小娟)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刚刚闭幕,14日下午,市委、市政府紧接着召开全市乡镇工作会议,会议就推进乡镇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书记黄镇东在会上讲话。市长王鸿举主持会议。 改革背景
乡镇改革势在必行 会议指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跨入了人均生产总值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层出不穷,广大农村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传统的乡镇工作模式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压力和变革。加快乡镇改革、推进乡镇工作全面转型,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基本原则 相对减事绝对减员 会议要求,推动乡镇工作转型,首先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转变,把握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等5项基本职能。改革乡镇机构,应在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两条“底线”基础上,结合实际,本着相对减事、绝对减员的要求,重点推行精简办事机构和整合事业站所两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运转效率。整个乡镇综合改革在明年底完成。 办事机构 乡镇设4个办公室 据市民政局区划处处长李勇介绍,2001年,我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虽然获得很大成功,但机构臃肿、领导职数过多等情况依然存在。据市编办、市民政局调查,某县一个仅3万多人口的农业镇,内设机构却达到14个,领导职数达到18人。在城口、巫溪等偏远区县,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导致职工的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把乡镇分为一般、较大、特大三个类型。一般乡镇和较大乡镇原则上设置4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安全稳定等4个办公室。特大乡镇可增设乡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移民任务重的乡镇保留移民办公室。同时,乡镇将设立农业服务、文化服务、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4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各乡镇今后将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 5年内人员只减不增 据市编办区县处副处长冯春燕介绍,从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开始,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减少了20%,约1.5万人,现在,我市的乡镇中,拥有公务员3万余人,事业单位人员4万余人,共计7万余人。“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的原则是,确保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 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各区县重新核定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特大、较大、一般乡镇的行政编制分别按照40名、30名、20名左右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分别按照45名、35名、25名左右核定(教育、卫生除外)。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原则上按行政编制总额的5-7%核定。乡镇一律不得超编进人,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对于改革后的富余人员,采用充实工作薄弱环节、提前退休、领办参办企业、自谋发展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领导配备 将减少领导数千人 据了解,目前全市乡镇领导少则八九人,多则十六七人。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后在乡镇领导中推行交叉任职机制,除乡镇人大主席团领导不得兼任乡镇政府领导职务外,其他交叉任职方式都可积极探索。原则上,乡镇领导职数控制在5-9名。特大乡镇配备9名,较大乡镇配备7名,一般乡镇配备5名。按全市现有1191个乡镇(街道),全市将减少乡镇领导数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