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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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2: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统一工资制。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对于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等列入财政预算;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