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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拨款六千万资助高校特困生 90%以上获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13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11月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建立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拨款6345万元资助高校特困生。

  为完善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设立政府助学奖学金,并出台《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核拨助学奖学资金6345万元,将尽快发
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政府助学、奖学金由省政府筹措、高校相应配套共同设立,面向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市属高校参照执行。政府助学奖学金分为政府奖学金和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

  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属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政府奖学金设立一、二等奖学金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贫困学生的10%,标准为每人3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贫困学生的20%,标准为每人1500元/学年。

  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主要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问题。政府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政府助学金的资助面为在校特困学生的50%。

  为更多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规定政府助学奖学金与国家助学奖学金二者不能兼得。据此,在国家助学奖学金资助基础上,我省通过实施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将使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90%以上获得资助。记者田丹、周家强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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