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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曝光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如果在限期内还不来交清学费,根据我们新的《学生手册》,学校有权对他们作出自动退学处理。”记者昨天从南京林业大学获悉,今年该校新出台的《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首次将学生恶意拖欠学费纳入其中管理规定,据介绍,这在我省高校中也是开“先河”之举。

  11月8日,该校张榜公布了5名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名单,并称如果不限期交清费用
,学校将作出自动退学的处理。该通告一经张贴,在校园内引起强烈反响。而记者昨天从该校财务处获悉,这5名同学到现在还没有前去办理交费手续。

  对此,该校教育管理科崔老师也显得很是无奈,“开学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但是这部分同学一直拖着不交学费,既不办理缓交手续,也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们老师也多次向他们催交,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反应,已经属于恶意欠费行为,所以被迫之下才贴出催缴学费通告。”

  而南京林业大学之所以“敢于”贴出这样的通告,还是缘于该校今年新出台的《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中首次明确了“恶意欠费条款”。其中规定凡是不按时办理缓交手续,故意欠费未予注册的,或者缓交期内不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因自身主观原因使国家助学贷款不能被批准,超过缓交期限的就属于恶意欠费。而对于恶意欠费,学校可以取消其评优资格及各种奖学金和补助,如果一个月内仍未交清费用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崔老师向记者介绍,其实这种恶意欠费的情况还是极其个别的,“学校学生有上万人,被我们下达最后通牒令的也就5个,比例还是很低的。”而她同时指出,现在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成功率大大提高,一般情况下都能申请成功,如果真的很困难,学生完全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也可以申请缓交,“总不能什么办法都不去做就赖着不交吧。”而对于学校的做法,该校多位同学表示能够理解,但是也有同学担心张榜公布是否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而对于南林大首次将恶意欠费纳入《学生手册》,有关教育专家认为,恶意拖欠学费的现象虽然属于极个别,但是确实存在,而在今年3月份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就明文规定学生“有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所以南林大的做法并不“违规”,“如果确实是因为贫困而交不起学费,那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学校不但不能让其辍学,相反还应该为其上学创造各种条件,但是如果是其他原因而故意拖欠学费的,那就属于诚信缺失问题了。”(聂晨曦 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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