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7项追逃新举措前10月抓获19万余逃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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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26 人民公安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11月14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追逃”暨重庆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工作会上获悉,公安部近日出台七项新举措,以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规范化,使全国“追逃”工作迈上新台阶。 这七项新举措包括:
一是逐单位推动,狠抓“追逃”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 二是逐条信息监控,逐步提高网上信息质量,确保网上在逃人员信息鲜活、准确; 三是把管理工作下管到市地一级,建设和完善全国“追逃”协作机制,编织“追逃”的天罗地网; 四是落实责任,建立对公安部A、B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人员的督捕制度; 五是着力培养“追逃”专家和能手,公安部将从中挑选一批优秀的“追逃”专家,深入到各地进行宣讲“追逃”经验; 六是广泛发动群众,创新“追逃”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七是公安部将对全国重点城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以增强重点城市“追逃”工作的力度。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抓获并撤销在逃人员19.6万余名。其中,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18名,B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120名,公安部督捕的在逃人员39名,命案在逃人员8071名。 (记者 张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