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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引多方关注 沈城各界探讨 解市民烦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32 东北新闻网

  委员提案建议小区严禁公车过夜

  停车难问题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此事也得到市委、市政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11月1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好消息:沈阳市政协委员张新清在今年市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建议》提案,相关部门已经办复,《沈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将得到修改,停车难问题有望得到破解。

  

小区停车引多方关注沈城各界探讨

  张新清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新建楼盘应建立足够的机动车停车场,为车主提供泊车场所;旧小区在征得附近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划定停车区,按车型、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按比例分配给社区、管理者及附近居民,公安局、物价局等制定全市统一收费标准及分配办法;对居民不同意停车的地段,则不能停车,附近车主应到其它停车场停车。交警及派出所深入居民区检查,对违规者教育、制止、处罚;严禁公车在居民区过夜,应到单位指定车库停车。

  此提案被交到沈阳市公安局进行办复,市公安局在办理情况报告中表示,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私家车辆数量日益增加,而停车场仅1000余个,只能提供6万余个停车泊位。因此,市公安局对《沈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拟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修改后的办法规定:对停车场实行市局,区、县(市)局,派出所三级管理。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机动车拥有量、停放情况及发展需求进行调研,并根据情况统筹规划居民区停车场的设立;审定停车场停放条件和安全措施,并对看车员进行资格审核培训工作。

  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方法,提高机动车防范盗抢的能力。一是将盗窃机动车及牌照的时间、地点及常用手段公之于众,增强机动车车主的防范意识。二是健全措施,减少盗窃机动车及牌照的案件发生。在积极筹建停车场的同时,加强居民区整体防控能力,发挥社区民警、巡逻民警、巡逻车及治安联防队、社区治安巡防队的作用,指导并调动以社区治保会为主体的义务巡逻队、看家网、治安信息员的积极性,解决居民区机动车及牌照丢失问题。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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