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花办宣布天安门广场等地区为禁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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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4:33 首都之窗 | |||||||||
市烟花办11月15日宣布,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周边地区(四周马路便道以内)被列为五环路内的禁放区,这意味着2005年春节期间,上述地区依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烟花办还首次推出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人员的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特设200万元作为对于举报人的奖励经费,即日起,举报人最高可以获得5000元的奖励。 “禁改限”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
按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市或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将按照查实的采购、销售烟花爆竹,以箱(50cm×50cm×50cm)或以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举报人的情况将被严格保密。(侯莎莎) | |||||||||